非新税项 提升营运 电子发票助中小微企数字化

Nanyang Mon, Dec 29, 2025 09:00am - 2 months View Original


随着电子发票(e-Invoice)制度分阶段落实,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HASiL)强调,电子发票并非新税项,而是协助微型及中小型企业(MSMEs)提升营运效率与透明度的重要数字化工具。

随着电子发票制度逐步实施,部分微型及中小型企业企业对合规成本、系统调整及营运影响仍存疑虑。对此,内陆税收局指出,电子发票的推行旨在支持企业发展,而非增加负担。

内陆税收局表示,电子发票并不是一项新税收措施,而是将现有的开票制度进行数字化处理,使交易记录更透明、系统化及准确,有助企业减少对纸本文件的依赖,并更有效管理财务资料。

为确保企业具备充分准备,电子发票制度采取分阶段落实。

首阶段已于2024年8月1日实施,涵盖年营业额超过1亿令吉的企业;

第二阶段于2025年1月1日展开,涉及年营业额介于2500万至1亿令吉的企业;

第三阶段则自2025年7月1日起,适用于年营业额介于500万至2500万令吉的企业。

根据现行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令吉的企业将被强制纳入电子发票制度。

政府亦宣布,年营业额不超过100万令吉的纳税人目前可获豁免强制实施。尽管如此,内陆税收局仍鼓励微型及中小型企业自愿采用电子发票,以提升营运效率与管理水平。

在配套方面,内陆税收局为企业提供多种电子发票提交方式。具备内部系统的企业,可通过 API 接口与税务系统对接;而微型及中小型企业则可使用MyInvois Portal,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验证及管理,或采用专为微型及小型企业设计的MyInvois e-POS系统,整合销售、发票与库存管理功能。

针对乡区企业面对的网络问题,内陆税收局指出,全国已有逾1000个 NADI 中心及乡村社区中心提供电脑与网络设施,并允许网络条件不足地区的企业按月提交电子发票,确保营运不受影响。

内陆税收局亦澄清,本地电商平台如Shopee与Lazada的交易,将由平台代为开具电子发票,卖家仅需处理平台以外的交易;至于海外电商平台交易,卖家则需自行开具相关电子发票

内陆税收局表示,电子发票有助减少人工错误、提升财务记录准确性,并增强企业在融资、审计及申请援助时的可信度,是国家数字转型进程中的关键一环。

更多详情,请浏览www.hasil.gov.my/e-invois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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