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局3免费工具助力 现阶段4万商家未用电子发票
(吉隆坡15日讯)内陆税收局数据显示,进入第4阶段,已有超过9万名纳税人启用电子发票系统。为了协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顺利过渡至电子发票制度,税收局推出多项支援与激励措施,包括为还没准备的商家提供免费MyInvois e-POS系统。
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布达立博士说,截至第4阶段原本应涵盖约13万名纳税人,目前已有9万1097人提交或使用电子发票系统,突显电子发票的推行整体进展顺利,且越来越多中小企业逐步适应数码化税务申报机制。
“第4阶段主要涵盖中小企业,目前仍有约4万名纳税人尚未开始提交电子发票。”
他今日出席税收局与中文媒体的对谈会时说,由于第4阶段允许合并式申报电子发票,当局预计在1月底至2月初,才能更准确判断整体参与率。

免费POS与收据打印机
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实行成本,税收局提供三种免费平台方便企业提交电子发票。阿布达立指出,这其中的MyInvois e-POS数码销售点(POS)平台可集合销售纪录、库存管理、财务报告及支持电子发票的实施,适用于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令吉的中小企业。
此外,即日起至今年6月30日,上述企业也可获得税收局免费提供收据打印机,仅需自费购买收据纸卷。
系统方面,纳税人可选择通过自有会计系统与税收局电子发票平台进行应用程式介面(API)整合,或直接使用MyInvois平台。该平台可通过网页或手机应用程式操作,免费提供给所有纳税人使用。
税收局同时设立多元支援管道,包括24小时热线、专属电邮、全国各地税收局柜台,以及通过社区中心与数码中心举办说明会与培训,协助企业了解与落实电子发票制度。
过渡期可采用合并式发票
阿布达立重申,延长过渡期并不等同于豁免电子发票的义务。
在过渡期内,企业可采用合并式电子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方式开具电子发票,意味着企业只需合并当月所有销售交易,每月向税收局提交一张电子发票进行验证,须在月底结束后的7天内呈交。
“只要提交合并式电子发票,即被视为合规,过渡期内不会被罚款。”
他说明,合并式电子发票只需申报当月销售总额,无须逐一列明每项商品或交易细节,目的是让企业先进入系统、逐步熟悉流程。
尽管现行法律条文规定,未开具电子发票可被罚款最低200令吉、最高2万令吉,但税收局已明确,2026年内不会对第4阶段的纳税人罚款。
同时,在宽限期内,当局的重点将放在教育与辅导,也会持续提供说明会、全国巡回培训及免费解决方案。
刻意分拆发票 当心受到对付
建材批发与零售业从今年1月1日起,可采用合并式电子发票方式申报,税收局澄清,若买方要求,卖方仍需开具逐笔交易式电子发票。
“单笔交易超过1万令吉,原则上必须通过电子发票处理,而刻意将一笔交易分拆成多张发票是不当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对付。”
阿布达立说,税收局将视情况先行劝导,必要时可依据现有法规采取行动。
目前年销售未达100万令吉的企业可豁免开具电子发票,但当局欢迎小商家自愿性参与。
他也说,若企业在某一年营业额首次超过100万令吉,并非立即强制实施,而是从第2年1月1日起才正式纳入强制范围,让业者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电子发票制度自2024年8月1日分阶段实施,并在今年全面落实。为了让销售额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拥有更充裕的时间适应,首相拿督斯里安华1月时宣布,将过渡期延长至12个月,直至202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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