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美司法部保释条款 黄宗华要求被引渡

TheEdge Fri, Feb 15, 2019 01:00pm - 5 years View Original


(吉隆坡15日讯)高盛(Goldman Sachs)前银行家黄宗华因涉嫌一马发展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丑闻而在美国与大马面临指控,他已决定不挑战美国司法部将他引渡到美国的申请。

总检察署稍早前处理黄宗华被引渡的申请,而黄宗华的法律顾问Datuk Tan Hock Chuan今日应就此事在地庭作出答复。

然而,Tan告诉法庭,黄宗华已经同意在大马放弃他的引渡程序,并在30天内被遣返回美国。尽管大马有引渡法令,但政府还有90天时间进行引渡程序。

Tan表示,黄宗华打算在纽约东区为自己辩护,并已与美国司法部就保释条款达成协议。

Tan对记者说,他“不确定”黄宗华改变主意的原因。

Tan表示,现在由总检察署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引渡程序,或在大马继续对黄宗华提出指控。

Tan也拒绝透露黄宗华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的保释条款细节。

根据《The Edge》财经日报于今年1月23日的报导,去年12月,黄宗华在我国面对4项指控,即通过省略重要信息和发布不实陈述,怂恿高盛出售属于1MDB子公司的价值65亿令吉担保票据和债券。

在此之前的一个月,美国司法部对黄宗华、他的前高盛同事Tim Leissner和逃亡商人刘特佐提起了3项刑事指控,指他们涉嫌从1MDB洗钱数十亿美元,并贿赂多名大马和阿布扎比官员。

 

(编译:魏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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