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上市条例·电子工业5董事遭公开谴责罚款

Sinchew Wed, Oct 16, 2019 10:01am - 4 years View Original


(图:马新社)

(吉隆坡15日讯)大马证券交易所今日对电子工业(ITRONIC,9393,主板科技组)5名董事进行公开谴责及/或罚款行动,以对付他们触犯主板上市条例。

交易所文告指出,除了公开谴责外,其中4名董事也被罚款,包括公司执行董事艾米刘永仪(罚款20万令吉)、独立非执行主席/稽查委员会成员杰格梁国君(罚款20万令吉)(于2018年2月23日辞职)、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国河(罚款5万令吉)(于2018年2月23日辞职)、独立非执行董事兼稽查委员会成员卢智庆(罚款5万令吉)。

文告指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兼稽查委员会主席方林叶则仅被公开谴责(于2018年7月26日辞职)。(人名皆译音)上述被罚款的4名董事触犯马股主板上市条例第8.23(2)(a)(i)条文,即于2014年7月9日及16日,及志期2014年7月9日的附带条件存款合约下,预支存款250万新元以支付给新加坡上市公司-Vashion集团有限公司,以认购后者股票、以及在延长存款合约继续预支给Vashion集团有限公司。

文告指出,他们在进行上述活动中,未能确保它对电子工业的公平及合理,以及对公司及它的股东不利。

交易所严正看待有关触犯条例行动,特别是主板上市条例8.23条文是其中一项主要投资者保护要求的条文,以确保公司的资产/基金适当地保护及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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