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需缴2%分红税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恐双重课税
报道:郭晓芳
(吉隆坡13日讯)专家预估,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s,简称LLP)合伙人所获分红将被征收2%的分红税,一年可为政府带来近亿令吉税收。
他们认为,征收2%分红税对整体市场影响不大,但对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例如律师楼、会计师楼等专业服务公司会带来一定冲击,并会降低这类企业的节税吸引力。
上述分红税可能引发双重甚至多重征税的疑虑,使未来几年,国内企业主更倾向回流至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架构。
目前,国内企业主要经营架构有3种,既独资或普通合伙生意(Sole Proprietorship/Partnership)、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及私人有限公司。
逾10万才需缴分红税
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上周五(10日)提呈2026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从2026课税年开始,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的合伙人所获分红将被征收2%的分红税。所有从LLP获得分红的个人合伙人,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一旦获得超过10万令吉分红,超出部分需缴交2%分红税。
根据现有措施,LLP的经营利润在企业层面已缴纳公司税(15%、17%或24%),但其分配给合伙人的分红可完全免税。

让高收入者享公平税务
经济学家及税务专家均表示,分红税是对原有股息税机制的延伸与统一,确保不同企业营运架构下的高收入者享有公平税务待遇。
然而,由于目前财政法案及相关立法措辞仍不明确,未来此税的门槛及计算方式,对拥有多重收入来源的合伙人至关重要。
如今纳税人和税务顾问正密切关注后续详情,因为这将决定该新措施究竟是有针对性的,还是范围更广的全面税制改革。
宝帝集团董事经理李威文预计,假设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其中60%为活跃实体(约2万4886家),以每家平均每年20万令吉应缴税分红计,2%分红税可为政府带来约9954万令吉(20万令吉× 24886 × 2% =约9954万令吉)税收。
这是粗略估算,实际收入视企业盈利与分红策略而定。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逾4万家
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截至2024年底的数据,注册的商业个体与合伙业务达934万4360家、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159万140家,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共有4万1476家。
李威文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则多见于专业服务行业,如律师楼、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公司等。
他说,这类企业选择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架构,主因有3个:
(一)管理结构较为灵活,利润可依合伙协议自由分配;
(二)无需公司秘书,行政成本较低,以及
(三)合伙人有限责任,风险可控。
或回流私人有限公司
他说,不过,实施2%分红税后,加上2016年公司法令下的私人有限公司审计豁免逐步放宽,将大幅降低私人有限公司的合规成本,使未来创业者更可能倾向选择此经营架构。
“考虑到私人有限公司审计豁免放宽与秘书支援机制,未来几年企业主将更倾向于回流至私人有限公司架构。”
从2025年起,销售额/总资产100万令吉或雇员10人以下的私人有限公司可豁免审计、2026年将放宽至销售额/总资产200万令吉或雇员20人以下的企业,2027年则扩大至销售额/总资产300万令吉或雇员30人以下的企业。
他提醒,现有的有限责任企业合伙人,若面临合伙人数较少或业务已趋向企业化经营局面时,可在未来1年评估是否保留或转换为私人有限公司架构。
至于新创企业,他建议选择私人有限公司模式,因为在此架构下,公司秘书会协助确保所有合规文件与税务及时提交,对初创企业更稳妥。
反观有限责任合伙模式,不仅没有公司秘书协助提醒与申报,合伙人必须自行负责所有年度申报与税务合规事项,若疏忽将可能被大马公司委员会罚款,得不偿失。
尽管2%分红税让政府能在不显著增加税率的情况下拓宽税基,同时提高税收透明度和实现税务公平,防止纳税人透过不同架构规避分红税负。

不同类收入缴税未明确
大马毕马威(KPMG)税务主管苏联成担心,此措施将引发多重收入课税疑虑。
他回应《南洋商报》询问时提到,该税的引入,虽然标志大马税收制度中一次细微但具有战略意义的转变,但也引发不同类型收入将如何处理的问题。
目前,有限责任企业合伙人所获得的就业收入仍按标准就业税制征税。
但当合伙人还收到其他类似于分红的收入,如已被征收去年引入的2%公司股息税时,则衍生令一个问题。
10万令吉以上的征税门槛,是针对单项类别收入,还是把所有类似分红型收入合并计算?
他指出,在财政法案尚未提交,相关立法措辞尚未公开之前,这一点仍不明确。
“该问题的答案对于税务规划意义重大,尤其是对拥有多重收入来源的合伙人。”
他说,如果分红门槛按类别计算,将缓解高收入压力。但如果是合并计算的总额上限,高收入者将面临超过预期的税务压力。
他透露,纳税人和税务顾问都在关注后续进展,因为这将决定该税是针对性,还是范围更广的全面税制改革。
此外,苏联成认为此税税率较低表明政府有意扩大税基,并提高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管道。
他估计,短期内市场反应较为平静,因为该税仅适用于年分红超过10万令吉的部分。
“不过,这可能促使高净值个人和专业公司重新评估其收入策略和业务结构。”
双层征税削弱优势
他表示,双层征税—既企业利润层面及合伙人分红层面的征税,可能削弱这种营运模式的吸引力,令其税务优势不再那么显著,尤其是对那些利润分配较高的公司。
“企业家和合伙人可能将此措施视为税务优化工具的阻碍,使新的有限责任企业设立受到抑制。”
苏联成指出,相对较低的税率及较高的免税门槛表明,此措施具针对性,而非惩罚性,更像在推动税收公平,而非打击创业精神。
“该税在个人层面征收,缩小了与其他企业结构之间的差距。这可能促使部分公司重新考虑,是否要转为有限公司,尤其是业务模式以股息规划和股东回报为核心的情况下。”
由于该税仅适用于年分红超过10万令吉的个人合伙人,他相信其财政影响有限,但是具有重要象征意义,展示了政府的财政纪律及推动累进税制的意图。

税率低 对象少
多数中小企不受影响
经济学家李荣昌也持同样看法,认为此税对市场的实际影响有限,原因有三:税率低且对象狭窄、延续性政策及收入结构因素。
他向《南洋商报》表示,此措施是去年股息税政策的延伸,市场已对类似征税框架有一定心理预期,冲击相对平缓,而且仅高收入合伙人会受到影响,绝大多数中小型有限责任企业并不会触及此门槛。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多用于专业服务公司及部分中小企业,利润分配较为分散,整体市场效应有限。”
他指出,以规模比较,目前大马的有限责任企业数量远低于公司。
“相较之下,有限责任企业在整体商业生态中仅占极小比例,因此该措施的总体税收影响与市场反应都会相对轻微。”
李荣昌说,有限责任合伙架构的共同经营、风险隔离、专业互补模式,是专业服务行业赖以运作的核心机制,其价值远高于税务效果。
“政府将2%花红税扩展至有限责任企业的利润分配,是延续去年宣布的2%股息税制度,并非针对性的独立新税项。”
从长远看,虽然高收入合伙人可能会重新评估利润分配方式以优化税务,但他认为有限责任合伙架构最核心的吸引力仍未改变。
“对律师、会计与顾问等高风险、以知识与专业为核心资产的行业而言,有限责任企业依然是最理想的架构。”
2架构税务待遇平衡
鉴于在新措施下,政府将2%分红税的征收范围,从去年适用于公司股息的制度,扩展至有限责任企业的利润分配,他指两种架构在分红/利润分配的税务待遇已实现平衡。
“所以新措施不会带来有限责任企业合伙人改回私人有限公司结构的动力,因两者税务已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不过,他担心新措施可能引发双重课税疑虑,因有限责任企业利润已缴企业税,若分配时再征2%,等同重复征税。
“尽管税率不高,但在公平性上值得关注。”
The content is a snapshot from Publisher. Refer to the original content for accurate info. Contact us for any changes.
Comments